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-9-17 20:34   只看TA 131楼
这事情千万别干啊~不然你一辈子就完了,这可是重罪,更别说你还是结了婚的人了,为自己的家想想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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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6u66u 发表于 2010-9-17 20:36   只看TA 132楼
你太变态了。我要是皇帝就灭你九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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kmkm 发表于 2010-9-17 20:40   只看TA 133楼
lz这样下去有问题啊!猥亵幼女,量刑的很重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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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池春水 发表于 2010-9-17 20:44   只看TA 134楼
楼主看看UU的图片还可以,千万不能付出行动,否则后悔不及呀!说出来也是一种发泄途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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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-9-23 11:15   只看TA 135楼
冲动是魔鬼  踏出这一步,你的人生就结束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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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-9-23 11:20   只看TA 136楼
我感觉LZ心理比较有强悍的想法,坚决不支持,这种做法绝对会引火烧身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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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ynmin 发表于 2010-9-23 11:20   只看TA 137楼
过不了多久兰州就会被公共安全专家跨省的.或者就是用不了多久,我们只能在电视上看看兰州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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夜雪纷飞 发表于 2010-9-23 11:28   只看TA 138楼
其实很正常,每人口味不同嘛。不过10岁的也太小了,还没发育呢。我比老兄稍微强不到哪里,我中意16-18岁的中学生。很嫩,绝对是处,干净,无知,玩起来一定很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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色中性情 发表于 2010-9-23 11:29   只看TA 139楼
不想死    就别有这种想法   想死也不能做    缺德的事   会害小孩子的一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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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-9-23 11:31   只看TA 140楼
反对楼主,这种事干了之后哪还有脸做人了,你妻子都没脸做人了,不要再监狱里忏悔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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