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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夫守节 探寻中国女子的性禁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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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夫守节 探寻中国女子的性禁锢!

在古代中国,对女子的性禁锢和性压迫一是表现在强迫女子为夫守节,夫死不得再嫁。从宋朝中期开始,朝廷大力推行程朱理学,提倡“存天理,灭人欲”,“妇道从一而终,岂以存亡改节?”在各方面力量的推动下,所谓“节妇”“烈女”大量增加,据《古今图书集成》统计,“节妇”“烈女”唐代只有51人,宋代增至267人,明代3.6万人,而到了清代,仅安微省休宁县就有2200多人。在古代中国的大地上,除民居外,另有两种建筑是无处不在的,一是庙宇,二是贞节牌坊。至今在安徽还有一个牌坊群,有明、清时代的牌坊近20座,其风格、布局为世界所少有,其中大部分与贞节有关,并伴有烈女祠。在这些牌坊下面,不知埋着多少女子的血和泪。

  中国古代对女子实行性禁锢和性压迫的另一个表现是女子缠足。此风始于五代(公元6世纪)时南唐后主的宫妃娘,她的身体十分纤细,以绫缠足,能作掌上舞,李后主十分宠爱她。以后此风就逐渐由宫廷传入民间,宋朝有些女子已开始效仿,到了明、清两代就越来越普及了。实行女子缠足的目的有三:一是使女子不便出远门,只能在家乖乖地侍候丈夫和孩子;二是表示身份高贵,不需要劳动;三是作为一个“性感带”,供男子“昼间欣赏,夜间把玩”,满足男子的官能感受和性兴趣、性要求。

  对于以上这第三个目的,今人可能是很难理解的,把一双好好的脚摧残成这个样子,实在令人恶心,怎么还有性感?可是这确是中国古代的现实。今人讲“三围”,古人则讲脚小,还有什么“金莲赛会”相评比;今人男女昵爱,男子往往抚摸女子乳房,古人则多抚弄女子的三寸金莲,而且心醉神迷。

  要女子严守“三从四德”,为男子恪守贞操,做男子的驯服工具,社会就要对女子进行“教育”、“改造”,在这方面,封建的统治者是不遗余力的。早在汉代,有两位学者曾大力提倡过贞节:一个是刘向,他写了一部《列女传》,其中的《贞顺篇》和《节义篇》是讲贞节的,企图以礼法来裁定女子生活的标准。另一个是班昭,作《女诫》,将男尊女卑、三从四德、夫为妻纲等观念系统地整理、编纂。她在《女诫》的《专心篇》中说:“夫有再娶之义,妇无二适之文,故曰夫者天也,天固不可违,夫固不可离也。”这成了后世的一句名言。

  到了明、清二代,徐皇后的《内训》、解缙的《古今列女传》、吕坤的《闺范》、温氏的《母训》等相继出笼,钳制和毒害女子的思想,有人还汇编成《女四书》,作为女子的必修课,除此以外,“女子无才便是德”,再看其他书就是“不守妇道”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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